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北京市评标专家增选与续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本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北京市评标专家增选、续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标专业分类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316号)要求,结合实际,北京市评标专家库评标专业分为工程、货物和服务三个类别,划分三级进行管理。申报、审核和实际应用以第三级类别为基础,未设置第三级类别的专业以第二级类别为基础。
二、增选评标专家
(一)增选人员范围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独立法人单位聘用的专业人员,自愿参加北京市评标评审活动,能够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市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和评标专家管理规定,符合增选申报条件,经所在法人单位审核同意,均可按照专业分类标准及有关要求申报北京市评标专家。
(二)增选申报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造假、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且具有高级职称。
3.熟悉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具备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熟练操作电子计算机完成评标工作。
4.聘用时,年龄未满70周岁,身体健康,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标工作,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独立履行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5.如实提供申报专业相关业绩材料;部分评标专业除应当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专业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于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https://ggzyfw.beijing.gov.cn/),进入“专家库”栏目,在“我要成为评标专家”栏内注册,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选择评标专业。结合本人的专业特长和实际从业情况,可申请1至6个相近评标专业。
申请人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两寸标准证件照片,符合制作证件及身份识别需要(人像清晰,无变形,蓝色背景照片为宜。照片格式要求为JPEG或JPG。照片文件大小在35-100KB之间,宽度大于400像素,高度大于600像素)。
2.准备申报材料。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下载打印《北京市评标专家申请表》,核实无误后手写签名、填写日期,并在“北京市评标专家公正履职承诺书”相应位置手写签名、填写日期。《北京市评标专家申请表》经法人单位审核同意,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明确填写“经审核,XXX是我单位在职(或退休)职工,申报材料属实,我单位愿意推荐其申报北京市评标专家”,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签名、填写联系电话和日期。申请人准备其他材料及与申报评标专业相关的业绩材料。
3.邮寄申报材料。申请人应于2025年8月5日前(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将以下材料邮寄至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邮编:100027,收信人:增选申报材料,收信人电话:64167433。
(1)《北京市评标专家申请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4)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复印件各1份;
(5)所在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6)退休人员的退休证复印件1份;
(7)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
以上原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业绩材料较多时,材料内容可仅提交关键页;可用骑缝章代替每页盖章。
4.专家组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政府有关监管部门,组成北京市评标专家选聘审核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信息将与政务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审核结果以手机短信通知方式告知。
5.培训和测试评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对通过专家组审核的申请人进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培训完成后,申请人按照手机短信通知要求,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专家库”栏目,选择日期和场次,参加测试评估。
6.核发聘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测试评估合格的申请人核发《北京市评标专家聘书》,办理入库手续,纳入北京市评标专家库统一管理。聘书领取事宜,以手机短信通知方式告知。
三、评标专家续聘
(一)续聘人员范围
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专家,聘期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在库状态为正常或暂停的可以申请参加2025年度续聘;2024年续聘未成功延期一年的,可以申请参加2025年度续聘。
(二)申请续聘要求
续聘申请人应符合评标专家增选申报条件,聘期内能够恪守加入北京市评标专家库时的承诺,认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未发生违法、违规、严重违纪或多次违纪行为,经法人单位同意,可以申请续聘。
(三)工作流程
1.网上提交续聘申请。续聘申请人请于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31日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https://ggzyfw.beijing.gov.cn/zjk/),点击“我是评标专家”登录系统,如实填写并提交续聘申请,下载打印《北京市评标专家续聘申请表》,手写签名、填写日期,并在“北京市评标专家公正履职承诺书”相应位置手写签名、填写日期。《北京市评标专家续聘申请表》经法人单位审核同意,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明确填写“经审核,XXX是我单位在职(或退休)职工,申报材料属实,我单位愿意推荐其续聘北京市评标专家”,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签名、填写联系电话和日期。
2.邮寄申请材料。续聘申请人于2025年8月5日前(截止日期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将《北京市评标专家续聘申请表》原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邮寄至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校(地址、邮编、收信人电话同前,收信人:续聘申报材料)。已退休的人员还要将退休证复印件1份一并寄送。
3.续聘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政府有关监管部门组成审核专家组,对续聘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聘期内履职情况等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通知办理续聘手续;未通过的,聘期结束后,自动解聘;续聘材料不完备或未及时申请续聘的,可于2026年继续申请续聘;2024、2025连续两个年度续聘不成功的,聘期结束后,自动解聘。审核结果以手机短信通知方式告知。
4.办理续聘手续。续聘申请人收到办理续聘手续手机短信通知后,按照要求到指定地点办理续聘手续。
四、其他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是增选、续聘申请人应当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认真准备各项材料,核对申报信息,确保申报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要求且无遗漏事项,不得有涉密内容。增选申请人申报多个评标专业的,每一个专业都要准备相关业绩材料。
二是申请人所在法人单位要认真履行核查、推荐职责,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核对申请人填报的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防止出现错漏现象、弄虚作假、失泄密等问题。网上申请结束后,申报材料不再受理修改和补交,且均不予退回。
三是审核专家组以2025年5月30日的政务信息为参考,核查申报信息。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终止申报审核流程、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是申报北京市评标专家要求本人亲自办理,不受理委托代办,多人同寄的申请材料判定为不合格。为防止邮件丢失,申请人邮寄申请材料时,建议选择可追溯的邮寄服务,并留存有关单据备查。
五是关于换发聘书。续聘申请人要认真核查自己的聘书,聘书内用于确认聘期、盖日期章的三栏均已用完的,应在续聘申请表内“是否需要换发聘书”栏选“是”,尚未用完的选“否”。需要换发聘书的申请人,应及时更新专家库内的个人电子照片,确保符合制作证件要求,照片不符合要求将影响申请人的聘期。办理续聘手续时,应将旧聘书交工作人员收回。
六是“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短信服务号是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与专家联系沟通的重要平台。申请人要确保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并根据联系电话的服务方,分别将对应的“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短信服务号码设为白名单:中国移动:10692984010016,中国联通:106912245767236,中国电信:106818268603113。
工作流程及政策咨询电话:12333
信息查询及技术支持电话:62322735、82372895
申报材料接收咨询电话:64167433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4日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