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市建市[2009]53号)
2012/6/14
各区县建委,各建设单位,各施工企业,各招标代理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了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促进招标文件按照依法、公平、平等的原则进行编制,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根据近年来招标文件备案中总结的经验以及收集的各方主体的反馈意见,结合近年来颁布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针对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编制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现将新版《示范文本》使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二、市和区县两级建委要积极做好新版示范文本的宣传工作,引导招标人使用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三、各相关单位要注意收集新版示范文本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向市建委反馈。
四、《示范文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通用部分,作为工具书公开出版发行,另一部分为专用部分,招标人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约定。《招标文件》电子版可到“北京建设网”(www.bjjs.gov.cn)或“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bcactc.com)下载。
五、新版示范文本自2009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