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动“科创中国”品牌建设,更好地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经济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中国科协制定了《“科创中国”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21年1月11日
“科创中国”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五)强化考核评估。完善考核体系,对平台影响力、科技服务团服务成效、创新枢纽城市产业服务效果等进行科学考核评估。因地制宜、因产制宜,科学合理设置创新枢纽城市、试点城市(园区)遴选和分类评价标准,以评促建,根据结果滚动更新,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