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通知,明确建设工程资质的有关事项,推动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由河北省各级行政审批机关(含雄安新区、自贸区有关片区、有关国家级开发区)核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资质证书,凡有效期在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无需办理证书延续审批手续。省级、市级行政许可审批机关核发的符合延期条件的证书,自2022年12月1日起,企业可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重新下载延期后的电子证书。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新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通知强调,申报企业要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加大核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发现申办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告知承诺事项不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来源:住建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