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关于外埠勘察设计企业进京信息报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自2025年3月1日起,取消“外埠企业进京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由项目备案优化为企业和人员信息报送,避免在京承揽勘察设计业务较多的外埠企业频繁报送信息,京外勘察设计企业和人员在京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实行信息报送及维护。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注册地在京外,且依法取得规划、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及合法聘用的所有技术人员,进京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的。


      二、填报信息


      (一)企业基本信息


      包括企业名称、资质内容、等级及有效期、注册地址、通讯地址、法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二)企业从业人员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学历,执业资格内容、等级及有效期,职称等。


      (三)项目信息


      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等(注:涉密项目勿填,具体详情见附件)。


      三、填报路径


      企业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北京市勘察设计行业智慧服务平台(http://yewu.ghzrzyw.beijing.gov.cn/kcfw/qy/login.htm),点击【事项申请-全部业务-外埠企业进京信息报送业务】进行企业和技术人员信息报送,其中企业从业人员数量应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规定的最低限专业人员数量要求。


      四、查询路径


      建设单位及其他有信息查询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可通过“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官网,点击【政务公开-勘察设计-外埠企业信息】栏目,查询已报送的企业名称及资质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京外企业应在进京承揽勘察设计业务前,完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报送。我委将在年度监督检查、施工图质量监管等工作中,全面对接报送企业和技术人员信息。


      (二)对于未按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报送或信息有误造成施工图审查、年度监督检查等相关业务无法正常办理的,由企业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同时我委将强化动态监管,跟踪监督整改。


      (三)各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要求,保证所有报送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如发现报送信息存在弄虚作假和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等问题,我委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5年2月28日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Copyright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京标价协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0720号-2  联系我们
京标价协会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