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是招投标市场的“毒瘤”,严重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秩序,滋生了腐败势头漫延,加大了执法监管难度,制约了招投标事业健康发展,也为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等埋下系列隐患。为此,江苏省泗阳县在市场监管过程中多管齐下,力图通过健全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手段、强化监管措施等多层面构筑建设市场违法违规防控体系。 

    一、科技植入招标投标全程。

    为强化招投标过程管理与服务,该县与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共同研发“一键朝阳”全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并于2011年11月6日,在全省县、区中率先启动,该系统已平稳运行一年有余,有机地与省市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对接,通过互联网实现了信息发布、标书下载、招标投标、评委抽取、评标定标、中标公示、合同备案、过程监督、信用管理、行政监察等全部工作环节的电子化。
    工作成效:初步实现了规范流程、优化服务、强化监管、提升效能、节约环保的目标,实现了信息发布的公开透明、招标过程的规范科学、评标活动的公正合理,有效破解了暗箱操作、围标串标、资质挂靠、评审不公等“老大难”问题。得到了招标投标各方主体的充分肯定。

    二、严格投标资格条件审查。

    严格投标人资格身份的审查。在报名环节,严把投标人在报名时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介绍信原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等,对民生工程和重点工程项目招标,要求项目经理本人必须亲自前来报名,并由所属单位出具本人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养老保险缴费单等,所有证照上的单位名称都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
工作成效:保证了投标人资质(格)的符合性,增加了投标挂靠、假借资质的难度。

    三、督促投标单位信守承诺。

    招标文件必须明确要求投标人作出无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承诺和违反承诺的处理办法,如招标人提出非主体、非关键性部分可以进行分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未载明的不得分包。政府投资2000万元以上项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出席开标会议;一般项目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
工作成效:加大投标挂靠难度,增加挂靠成本,对项目分包提出严格要求,限制了分包的自由裁量权。

    四、强化投标保证管理制度。

    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并提供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时备案,退还投标保证金时,直接退还至该账户。
    工作成效:加大投标挂靠者的资金风险,不论项目是否挂靠成功,投标挂靠人均要拿出真金白银缴存于被挂靠企业基本账户,这笔钱回头可能性很小,一是投标保证金退回被挂靠企业后,“水过地皮湿”;二是一旦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被招投标管理部门查实,投标保证金即被没收,并对投标企业不良行为上网公示。从而让投标挂靠者望而却步。

    五、推行重大项目实地考察。

    中标候选人确定后,该县在法定媒体和招投标服务大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政府投资的重大和民生项目,招标人须邀请相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为:访谈企业法人代表、投标项目经理对拟投项目的了解程度,把握企业资质、业绩、能力等真实状况,并将考察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该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
    工作成效:通过实地考察,深入了解投标人的实际状况,可以尽早排除挂靠资质、虚假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实行中标项目押证管理。

    实行中标项目建造师押证管理制度。中标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项目经理证书)必须押在该县招投标监管部门,经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原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还。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可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该县招投标监管机构进行备案。自备案之日起原中标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
    工作成效:通过押证管理,加大投标挂靠人的难度,提高挂靠成本,减少挂靠行为的发生。目前,施工(监理)企业拥有建造师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建设市场的需要,因此,建造师(监理工程师)也就成为稀缺资源,如果一个项目被挂靠者中标,建造师(监理工程师)证书押在该县招投标监管机构直至项目竣工,施工企业将会收取较高的挂靠费用。为了降低挂靠成本,挂靠人往往会铤而走险,制造假(或克隆)证押于招标办。为有力打击为一行为,今年截止5月底前,该县已查出押假证情况11起,在给予一定经济处罚的同时,对项目负责人和中标企业进行不良行为公示,有效的遏制这一行为的蔓延,自今年6月份以来尚未发现一例这一行为。

    七、创新场外监督管理机制。

    为进一步治理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该县不断创新管理,推出施工现场项目管理责任制、施工过程指纹考勤制、中标项目公示制、竣工项目立碑制等系列管理新机制。
    (一)项目管理责任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人施工现场管理责任。招标人是制止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第一责任人,要求招标人建立项目管理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切实加强建设项目标后管理。招标人发现施工单位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必须及时制止,并向招投标监管机构和相关部门及时反映。
    (二)过程指纹考勤制。为强化标后监管,该县在招标项目施工现场安装指纹考勤机,对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和“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实施指纹考勤制度,督促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管理技术人员能正常在岗在位组织施工。
    (三)中标项目公示制。项目中标后,招标人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统一的中标“公示牌”,公示内容为:项目名称及中标价、项目业主负责人姓名、中标单位、中标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等,并设立举报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四)竣工项目立碑制。为强化施工单位质量意识,推行项目“质量碑”立碑制度,让广大人民对工程质量优劣予以评判,鼓励参与该县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积极打造精品工程和人民满意工程,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创建百年工程。
    工作成效:推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实现了施工现场监管零距离;推行过程指纹考勤制,有效解决项目经理不在岗的问题,同时也对资质挂靠起到约束作用,这种做法受到该市纪委的充分肯定,并在该县召开全市工作现场会,要求在全市范围予以推广;中标项目公示制,可以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打击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推行竣工项目立碑制,对中标单位有较大触动,让其不能轻易让于他人挂靠,否则,很有可能由于劣质工程被刻入该县工程建设领域“耻辱柱”。上述系列创新做法,有效遏制了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行为的发生。

    八、切实规范工程款项支付。

    规范工程款结算账户管理。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要求必须汇至施工单位的基本账户,不得汇至项目部、分公司、子公司、个人等其他任何账户。
    工作成效:加大了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人的资金风险,同时,也保证了农民工、材料商等项目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九、实施标后综合执法监管。

    该县在项目中标后,将中标的项目部组成人员情况及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构筑共同监管平台,形成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发改、住建、交运、水务、规划、财政、审计、公安、招投标监管部门和项目业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防范机制,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工作成效:整合行业专业优势,清理监管死角,重拳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行为的发生。

    十、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严肃查处串标、围标、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上述行为一经查实,由该县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其信誉保证金;拒不整改的,要求建设单位终止合同,由招投标监管机构取消其在我县招投标市场6个月至2年的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在国家、省级招投标信用平台曝光,取消其在该县建设市场3年的投标资格。项目业主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围标、串标、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监管不力或知情不报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串通转包工程、挂靠施工、违法分包从中牟利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效成:今年上半年,该县已查明12家施工企业存在、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一定经济处罚,并予以上网公示,其中有一家施工企业由于项目转包,导致工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被限制市场准入3年。通过加大查处,该县建设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

                                                                                                                                                  作者:田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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