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作了较大的修改,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被要求作相应修改。就此,南昌市政府除了决定清理对应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外,还于近日出台有关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决定年底前建立起全市统一的招投标领域信用评价体系,给有关企业建立信用档案。

  南昌市明确,将利用半年时间,组织全市性凡涉及招投标工作的国家公务人员、评标专家及相关从业人员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学习培训,培训合格人员方可继续从事招投标相关工作。

  据悉,南昌市决定加强和改进招投标的行政监督。同时,在年底前建立全市统一的招投标领域信用评价体系,给有关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开展信用评级。并对所有进入南昌市招投标市场的招标人、投标人、中介机构、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和诚信双重管理,让有资质、信用好的单位和人员在招投标市场有更多的机会,无资质、不诚信的单位和人员被招投标市场淘汰。

  南昌市还决定,规范监督行为。要求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依法受理符合条件的投诉,并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同时,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依法履行职责、非法干涉招投标活动等问题。

  此外,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履行现场见证职能,发现问题及时移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涉及纪检监察对象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作者:全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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