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长沙市发改委、长沙市交通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我市建筑行业诚信企业做强做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不断优化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工作,积极引导建筑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帮助企业提升诚信形象,优化转型升级。
  
  对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项目,原则上需要有2家以上(含2家)具备相应资质并且获得信用等级的诚信建筑企业参与投标。
  
  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标办法,对获得信用等级的诚信建筑企业实行评标加分,而经批准免于招标的工程项目,则优先从建筑诚信企业中选取。
  
  同时,对房地产项目选择建筑诚信企业做了政策方面的优惠。如房地产开发项目选择获得信用等级的建筑企业承包施工的,可缓交应监控项目资本金的30%;在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条件下支持房地产企业尽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获得信用等级不代表企业会永远诚信。对此,《通知》要求,对建筑企业诚信状况实行动态退出机制。获得诚信等级的建筑企业一旦出现严重的不诚信行为,长沙市住建委将立即取消其信用等级,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媒体上予以公示。

    

   记者:刘玉先     实习生:赵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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