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规范对招投标活动的管理,遏制企业挂靠资质投标,维护我区建筑市场秩序。近日,重庆市涪陵区城乡建委根据《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和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涪府发〔2011〕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制定了规范的法定代表人到开标现场的制度。一是国有投资项目在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涪陵区十强企业、先进企业和市外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现场,其它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开标现场。但是,重庆市外入渝企业的委托人必须是入渝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二是国有投资项目在1000万元—5000万元以内的工程,涪陵区十强企业、先进企业法定代表可以委托人参加开标现场,其他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开标现场,市外入渝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在渝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也必须同时参加开标现场。三是国有投资项目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所有投标企业法人必须到开标现场,市外入渝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在渝分支机构负责人必须同时参加开标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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