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4日,市建委制定出台了西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标准化考评工作的考评对象为建筑施工项目,包括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在我市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二级及以下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或复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方案还指出,考评结果合格是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办理、项目评优推选的首要条件。即日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将作为企业业绩入库的必要条件,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必须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方可进入企业业绩库,无项目考评结果的不予入库。

      摘自 《西安日报》 2018.07.09 记者 拓玲

      信息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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