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

 建筑工地“六个100%”治理扬尘

 据悉,此次治理范围为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等。通过开展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路面100%硬化、出入车辆100%清洗、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建立健全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努力打造作业规范、管理有序、安全文明、整洁干净、绿色环保的建筑工地。

 我省要求,2019年6月30日前,全省各设区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全部达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2019年底前,全省县级以上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全部达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到2020年底,全省所有建筑工地全部达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坚决遏制城市建筑工地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在具体行动中,我省要求各地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工作职责,建设单位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编制治理实施方案、现场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等,监理单位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

 各地每年度建设1-3个扬尘治理示范工地,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建设各方主体相关人员深入现场一线,学习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规范,提升一线操作人员的意识和技能。

 开展建筑扬尘治理“零点夜查”行动

 我省提出,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规模以上施工工地要安装视频在线监控设施,实施远程监管。开展建筑扬尘治理“零点夜查”行动。在建设项目招标时,投标人要在招标文件中对施工扬尘治理标准予以承诺。

 加强扬尘治理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查处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对同一施工现场在一个年度内因扬尘治理问题受到两次及两次以上处罚的,取消施工单位评选省、市优质工程资格,并将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摘自 《南昌晚报》 2018.12.14 何华丹 记者 吴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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