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司函
建标造函[2012]43号
关于公布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司组织了山东新求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13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摘要)
序号 |
企业名称 |
资质证书编号 |
起始期 |
截止期 |
1 |
北京中立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甲120911001370 |
2012-02-04 |
2015-02-03 |
2 |
北京中证天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甲120142000107 |
2012-01-01 |
2014-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