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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办城函〔2023〕12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水务局,天津市城市管理委、水务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水务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城市管理局,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来,各地在全面摸清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底数基础上,积极规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加快组织实施,启动了一批更新改造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效。近期,我部总结各地的探索实践,形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一批)


来源:住建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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