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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
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国发 〔2016〕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13项行政许可事项,现予公布。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计13项)
 

国务院
2016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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