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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近日从江苏省镇江市住建局获悉,近日,镇江市对单独招标的建设工程在编制和公布招标控制价时的调整系数进行了规范和统一,发布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幅度范围,这在该市尚属首次。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涉及民用住宅、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园林绿化以及市政工程,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幅度范围按不同工程从0到15%不等。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的计算基础为按照国家、江苏省、镇江市计价依据编制的合理标底价。招标人可在上述调整系数幅度范围内,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价格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各项规费和税金的计取标准不得调整。招标人在公布招标控制价的同时,还应当公布招标控制价的组成,包括费用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暂列金额、暂估价及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取值。

      业内人士透露,此次建设工程控制价和招标价调整系数范围的调整,对于有效规范建设项目最高限价的公布、引导投标人进行自主报价、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遏制建筑市场恶性竞争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李路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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