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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在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推行中,将逐步提高环保产品比重。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明确各部门要完善政府绿色采购、环境税费改革、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国家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等环境经济政策。在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工作中,要逐步提高环保产品比重,研究推行环保服务政府采购。同时,推行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按照《分工方案》的要求,此项工作由财政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分工方案》还提出,对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要进一步细化分解,牵头部门要及时跟踪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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