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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决定对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确保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劳动者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要求,各施工企业必须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农民工应得的工资,不得以建设单位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做好劳务用工管理,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认真开展自查活动。

对存在工程款拖欠的竣工项目或资金严重短缺、存在重大拖欠隐患的在建项目,厦门市各区将建立监管档案,实施重点监控,采取有效措施,督导资金落实到位。对存在拖欠隐患的项目,厦门市清欠办、各区建设局将进行全面排查、走访,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约谈相关责任人,督促责任单位认真及时整改。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11月下旬,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将开展对该市建筑劳务企业的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与项目总包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是否及时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是否有超资质超范围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款是否及时按合同约定办理、是否向分包项目派出劳务管理人员以及是否与包括在建施工项目班组工人的所有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是否按时足额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劳动者本人手中等。 

雁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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