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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省日照市按照监管办分离、技术设施一流、运作统一规范、监管问责有力的原则,高标准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深层次理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大力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运作平台,努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工作。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整合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管理职能。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下设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履行工作指导、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政策研究等职能。对原隶属于有关部门的专业交易机构进行划转整合,设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公共资源交易事务的办理服务机构,并配齐配强人员,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集中交易活动,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启用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将市本级和东港区、岚山区、日照开发区、山海天度假区、国际海洋城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土招牌挂、国有(集体)产权转让、以及其他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和社会公共资源交易等11大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集中统一规范管理。
    
    三是强化电子支撑,实施网上交易服务。在整合现有网上交易系统的基础上,建设功能完善、技术先进的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系统,实现网上报名、招标文件下载、上传投标书、网上信息发布、网上竞价、网上评标、竞标结果公告、网上缴费、电子监察、以及专家自动抽取、语音电话通知、密函打印等多种网上服务功能,从技术上杜绝围标、串标、骗标现象发生。
    
    四是推进制度创新,完善统一市场交易规则。在制定完善日照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违反公共资源交易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的制度、文件的同时,推进专家、中介机构、投标人诚信体系建设,推行“资格后审”审查制度,制定科学合理评标制度,建立起交易市场管理、交易监督管理、交易平台管理三个层面的制度体系。
    
    五是强化多层监管,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范运行。建设全覆盖的电子监控系统,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每个环节、流程。同时,加强风险控制点管理,对公共资源交易整个活动流程和环节进行逐一分析排查,进行风险控制点管理;加强标后监管,与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执法制度,形成跨部门、跨行业执法合力;加大处罚力度,建立不良记录和曝光制度,严厉打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净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山东省日照市纪委 李树勋 郑爱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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