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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遏制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贵州省贵阳市公共资源阳光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和科技手段打造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于去年7月正式启用。截至今年9月,贵阳市利用电子招投标系统共完成招投标项目1645项,金额达到325.7亿元。

    统计数据显示,国内目前平均每个标的投标成本高达1.65万元,其中用于纸张和打印装订的费用约5000元,而采用电子标书可直接降低投标成本30%至70%。一个项目常常有几十家投标人参与竞标,按照已经完成招投标项目的数量计算,贵阳市实施电子招投标后,仅制作标书一项就为国家、企业节约资金约1.645亿元。

    信息化技术防止出现“信息孤岛”

    交易中心创新招投标监管方式,引入计算机辅助评标技术,通过建立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招标文件备案、开标及自动评审五大系统,采用快速通信、围标串标识别及数据一致性和准确性检验、不平衡报价分析技术,充分利用数据交换标准文件记录关键信息,成功治理了招投标中存在的围标、串标等“顽疾”。

    为防止出现各系统孤立运行、互不畅通的“信息孤岛”现象,导致信息无法有效交互而产生更多问题,信息中心制订了数据交换标准文件,使各系统之间、系统与工具软件之间通过数据交换标准文件进行信息交互,各种数据信息均在标准文件中进行定义,极大地提高了系统的信息共享程度。信息中心还将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关键信息记录在标准文件中,以便在评标时对关键信息进行比对,有助于实时发现围标、串标行为。

    信息化技术助力公平公正评标

    信息中心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使系统能够按照评标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并快速得出分析结论,以供评委评标决策,较传统的评标做法有了质的提升。特别是清单应用以来,大大降低了评委主观判断的概率,充分体现了公平性。

    信息中心采用的电子评标系统还突破了传统评标中评估总价和各分项价格的做法,可自动对投标数据进行分析并进行横向比较,找出投标报价中存在的不平衡数据项,防止因不平衡报价导致的低价中标、高价结算、谋取非法利益情况的发生。

    在某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发现一投标企业的总价最低,按照评标办法得分较高。但系统在分析其投标数据时显示,在其招标文件中约定的结算时可以调整的清单项单价均远远超过其他投标企业的报价,而且有的清单项报价严重低于成本价。评标专家进一步分析认为,该投标企业是为了将来结算时高价索赔而采取的报价方式。最终,经评委会讨论认定其有恶意中标行为,从而给予其废标处理。

    信息化技术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电子评标系统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人为干预招投标结果的因素,有效遏制了招标人“明招暗定”,最大限度地打击了串通投标行为。交易中心通过建立应用评标模型,设置并应用软、硬件识别码,应用数据内在规律分析技术,可有效识别当前常用的技术性串通投标行为,从根本上解决了技术性串通投标认定难、查处难的问题,体现了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不可预见性。

    交易中心采取商务标计算机自动评审,防止评标专家自由裁量权过大,杜绝了评标专家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情况,保证了评标工作的客观和公正。同时,应用软识别码嵌入技术、数字签名和加密解密技术,保证了投标数据的安全性和法律效力,实现了评标结果的确定性、可重现性和数据的一致性,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人为干扰和篡改评标数据情况。此外,信息中心应用科学的评标模型,还可使过高或过低的投标报价在排序时排在末位,使其不能成为中标人,有效杜绝了恶意抬标和过低价中标的现象。

    从贵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运行情况来看,信息化技术不仅提升了招投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也为参与招投标的招标、投标、中介代理各方主体营造了一个公开透明的良好市场环境,更好地维护了市场秩序。

 
 

    作者:陈天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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