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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实施<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市规发〔2007〕1624号)的通知精神,2007年北京市开始受理建筑智能、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工程等四个设计施工资质申报,截至2012年11月,北京市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数量近500家。为加强对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的批后监管,规范其市场行为,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市消防局领导批准,从2012年12月6日起开始对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资质的)开展资质专项核查。

      为确保资质专项核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规划委、市消防局等部门成立专项核查小组,制定了资质专项核查方案,核查前将组织核查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本次核查采取集中核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筑智能、建筑装饰装修企业集中核查后,按20%比例抽取进行实地核查,消防设施、建筑幕墙工程企业全部采取实地核查。核查工作结束后,核查小组提交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资质专项核查报告,为下一步制定行业发展政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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