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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住建规范联〔2020〕11 号

各区建设管理(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管理规定》已经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0 年第 5 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二○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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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上海市住建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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