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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标规〔20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我部制定了《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


      来源:住建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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