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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厅〔2021〕55号


国家矿山安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经商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特种作业操作证》(C 0210-2021)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由应急管理部统一生成,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附件:《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特种作业操作证》(C 0210-2021)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21年10月9日


来源:应急管理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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