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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聘房屋征收评估鉴定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我市房屋征收评估鉴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专家委员会)于2021年4月选聘的专家到2024年4月聘任期满,续期至2025年4月结束。为满足鉴定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专家构成及数量


  评估专家委员会由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地产、土地、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共选聘专家40人,其中房地产估价师不少于20人,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5人。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法守纪,诚实守信,无房地产、土地、资产估价服务方面的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违纪被刑事、纪律处分情况;


  (二)身心健康,年龄60周岁以内;


  (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6年以上、连续3年以上从事房屋征收拆迁评估工作,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价格、房地产、土地、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专业知识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熟悉估价业务与有关政策法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热爱估价行业,估价经验丰富,估价业绩突出,业内有一定知名度,具备处理复杂类型房地产估价能力;


  (六)认可专家守则,服从管理,接受监督,有时间、自愿参加专家服务工作。


  三、专家职责


  负责接受征收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做出的复核结果进行鉴定,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承担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咨询、论证等服务。


  四、报名方式


  (一)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电子邮箱:zhengshou@zjw.beijing.gov.cn。


  (二)报名所需材料如下(扫描件或电子文档):


  1.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1张2寸蓝底彩色正面照片(jpg格式)、相关资格证书等。


  3.相关领域主要工作业绩、获奖情况、期刊发表论文等情况。


  4.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提交近3年3份负责具体项目的评估报告。


  5.其他说明文件。


  五、选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符合选聘条件的专家,如实填写《北京市房屋征收评估鉴定专家委员专家报名表》,于2025年3月13日24时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表须个人签字并经所在单位审核把关,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


  (二)资格审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聘任条件,对应聘专家情况进行审核。


  (三)择优聘任。根据审核情况和聘任数量,择优选聘。


  (四)颁发证书。对聘任的专家,由评估专家委员会统一颁发证书。聘期3年。


  六、专家劳务费支付


  专家参与评估鉴定,按照市财政局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务费。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3月6日     


  (联系人:王强;电话:010-55598398)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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