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工作目标,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了“辽宁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于2015年12月10日上线试运行。
据悉,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要求,2016年1月1日全国联网后,未纳入“平台”的工程项目不能作为企业申报资质的有效业绩,不能作为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的有效业绩。辽宁省“平台”运行后,未纳入“平台”的项目将无法办理招投标、合同备案、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建设单位应首先在“项目报建”页面申请项目编号,“平台”将自动分配代码做为项目全流程统一的项目编号。未取得项目编号将无法进行后续招投标、合同备案、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和竣工备案等环节的工作。现行的招投标管理系统、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合同备案管理系统和施工许可管理系统等已完成与“平台”的数据对接,是“平台”的子系统,相关管理工作仍在原系统运行。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质量、安全监督系统和竣工验收备案系统为新开发的子系统。自2015年12月10日起,辽宁省建设工程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一律在“平台”上进行。对已建立本地区相关业务系统的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部颁数据标准改造系统,开发数据报送接口,保证本地系统与“平台”数据实时对接。各地应在2016年3月1日前完成与“平台”对接工作,对接工作完成之前,相关管理可在本地系统和“平台”同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