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围标串标组织者被判刑
为遏制工程招投标领域的腐败问题,促进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我省严厉打击建设工程围标串标行为。日前,两名围标串标组织者被依法判刑。
近年来,随着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不断繁荣,招投标竞争日趋激烈。个别投标人为从不正当竞争中攫取更多的非法利益,干起了“工程围标串标”的勾当。这种行为,不仅妨碍了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而且成为产生腐败问题的温床。但由于围标串标行为隐蔽性强,难以调查取证,真正被揭露、立案、查处的较少。为坚决遏制建设工程领域腐败,今年以来省纪委会同国土厅、住建厅、公安厅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对潜江市总口农场、仙桃市郭河镇红庙高效种植基地、松滋市王家桥镇“兴地灭螺”等土地整理工程项目进行检查,严厉查处围标串标行为。日前,浠水县人民法院对围标串标组织者周某、程某依法予以判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程某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故意破坏市场公平竞争原则,扰乱市场秩序,在松滋市王家桥等四乡镇“兴地灭螺”工程土地整理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损害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串通投标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被告人程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