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发改委原党组成员干预招标被判刑
江西省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市重点工程办公室主任吴佑勤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受到开除党籍、公职处分,2011年1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了解,2007年-2008年,吴佑勤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为请托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3万元。其中,在鹰潭市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标中,明知个体建筑商杨某借用多家企业资质串通投标,仍以提高报名企业资质、设定不合理条件等方式排斥潜在投标人,确保杨某的企业中标。吴佑勤收受杨某贿赂人民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