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业绩想中标,私刻印章被公诉
试图通过伪造单位项目业绩,为单位投标加分。近日,江西省南昌县检察院以伪造公司印章罪对被告人罗泽军提起公诉。
2012年11月,浙江某大楼工程公开招标,江西一家建设公司决定参与投标,并让员工罗泽军负责这项工作。通过与工程方联系,罗泽军发现招标主要看两个条件:一是投标资质;二是投标单位业绩。想到投标成功与否关系到自身前途,罗泽军擅自决定伪造单位项目业绩,以此为投标加分。很快,罗泽军就伪造了涉及两个工程建设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材料,并盖上了伪造的假印章。然后,他拿着这些假材料去参加投标。
工程方经核查发现,罗泽军所在公司提供的材料系造假,于是报案。罗泽军以为伪造材料被发现的话,顶多就是投标之事泡汤,没料到后果这么严重,遂主动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