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推行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和部分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根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京审改办发〔2020〕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推行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和部分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我市社会投资(含PPP、授权经营及其它不使用我国各级政府公共财政直接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轨道交通场(厂)站、轨道交通一体化项目(不含铁路、市(域)郊铁路项目)。


      (一)房屋建筑类项目


      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的建设项目,已取得“多规合一综合会商意见”,建设单位承诺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多规合一综合会商意见”的,可以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密项目、无需取得或未取得“多规合一综合会商意见”或“多规合一综合会商意见”中明确不可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办理规划许可的,仍采用普通审批方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市政轨道交通场(厂)站、轨道交通一体化项目


      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规划综合实施方案)或经市政府批准的轨道交通线路一体化规划方案的建设项目,已取得《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多规合一综合会商意见”或扩大初步设计方案批复的(以下简称前期研究决策成果),建设单位承诺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前期研究决策成果”的,可以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密项目、未取得“前期研究决策成果”或“前期研究决策成果”中明确不可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办理规划许可的,仍采用普通审批方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申请方式与路径


      建设单位选择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规划许可的,可登录北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址:tzxm.beijing.gov.cn),选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办理’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办理’事项中相关告知承诺制办理情形”,阅读页面展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告知承诺)办理方式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内容,按照页面提示确认承诺内容,提交其他申请材料进行网上申报。也可下载《告知承诺书》,填写并加盖公章后,持《告知承诺书》及其他申请材料的电子文件到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申报。


      三、受理及作出许可决定


      建设单位申请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将在1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在0.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四、获取许可结果


      建设单位可在北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址:tzxm.beijing.gov.cn)“用户中心”下载电子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及附图。


      五、事后监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将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告知承诺书》中所列比例(100%)对申请人履诺情况开展检查。未履行承诺的,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条件的,撤销许可决定;作出虚假承诺的,直接撤销许可决定,按照未取得许可决定擅自从事相关活动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其他要求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有效期五年。《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推行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通知》(京规自发〔2021〕383号)、《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印发〈关于推行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规自发〔2022〕128号)、《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推行集中供地项目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京规自发〔2022〕199号)同步废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5年12月26日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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