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和部分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根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行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和部分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告知承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文件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20年,按照市审改办印发的《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京审改办发〔2020〕1号)的要求,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相继在“三城一区”社会投资类仓库和厂房、社会投资低风险、集中供地、集体建设用地零星公共公益类等项目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压减至0.5个工作日。基于前期试点工作经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研究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的适用范围。
二、《通知》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及《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京审改办发〔2020〕1号)等文件。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通知》包含六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明确文件的适用范围。第二部分说明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办理申请方式与路径。第三部分对行政机关受理及作出许可决定的时限作出了规定。第四部分明确申请人获取许可结果的方式和途径。第五部分提出许可核发后事后监管的有关要求。第六部分说明文件的启用时间、有效期限,以及同时作废的有关文件。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