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政策解读 倾听企业心声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举办第六十二期 “处长政策解读日”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打造“北京服务”工作要求,进一步为企业精准做好政策服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常态化开展“处长政策解读日”活动。


  3月6日上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举办了第六十二期“处长政策解读日”活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房屋租赁管理处对《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税收政策适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进行了宣贯解读,从政策制定背景、政策适用范围、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认定标准等方面进行全面解析。本次活动还邀请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的相关同志,就企业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共有9名企业代表参加现场交流,30余名企业代表通过线上方式同步参与。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好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认定“免申即享”相关工作举措,进一步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更好支持住房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


提问&解答


  问:哪些主体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答:《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税收政策适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以自有住房或者依法取得经营管理权的他人住房开展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经营范围包含“住房租赁”相关字样,已按规定向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备案或报送开业信息的企业可以适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其中,住房租赁企业可按《公告》第一条规定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征收率由5%降至1.5%;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或《公告》所述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按《公告》第二条规定享受房产税税收优惠,税率由12%降至4%。


  问: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研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标准从《公告》的1000套(间)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下调50%,即在本市持有或者经营租赁住房500套(间)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套(间)数及建筑面积的认定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或者在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录入的持有房源信息、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为准。成套住房整租的按套计算,其他按间计算。


  问:如何申请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认定?


  答:《通知》规定,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每月对住房租赁企业合同备案信息及房源信息进行自动统计,对房源数量或者建筑面积符合相关标准的,认定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并进行公布。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企业,房源数量或者建筑面积目前直接按照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进行认定,无需企业重复提交材料,实现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认定“免申即享”。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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