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
京建发〔2026〕26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服务行为,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关要求,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开发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技术服务管理平台”),于2026年6月10日起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单位
2019年6月以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本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在本市范围内开展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施工过程消防技术咨询和分期消防验收技术评估等服务的消防验收技术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技术服务单位”)。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登录方式
技术服务单位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zjw.beijing.gov.cn),进入登录中心(原办事大厅)—企业办事—工程建设—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服务栏目,通过“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陆,进行信息归集填报和开展消防验收技术服务(操作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致电首页咨询电话)。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办公门户—消防验收技术服务平台,开展技术服务单位信息归集确认和消防验收技术服务活动日常管理(操作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手册)。
三、信息归集
(一)归集内容。包括技术服务单位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设备信息等。
(二)归集范围。2019年6月以后已在本市开展消防验收技术服务的单位于2026年7月31日前集中归集信息,完成信息填报。2026年8月1日起实施常态化归集,计划在本市从业的技术服务单位,按规定完成信息填报。首次信息归集确认工作,由市、区住建部门分级负责办理。
(三)信息公示。信息归集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单位归集编码和二维码,单位信息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公示。
(四)信息变更。技术服务单位归集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过平台线上提交变更申请。信息变更审核工作,由技术服务单位办公场所所在地的区住建部门负责办理。
四、平台应用
技术服务单位通过平台开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施工过程消防技术咨询和分期消防验收技术评估等服务,及时上传服务成果。
(一)强化服务信息管理。技术服务单位通过平台录入技术服务的项目信息、服务类型、服务内容和服务合同。
(二)规范服务意见填写。技术服务单位通过平台规范填写服务意见或结论。消防查验服务发现存在问题的,按照系统提示选择对应类型、类别及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具体原因。
(三)加强服务成果应用。技术服务单位及时上传消防查验报告、分期消防验收技术评估报告、施工过程消防技术咨询文件等服务成果,系统在成果文件首页加盖单位归集编码、报告编号和对应二维码。建设单位申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时将赋码的消防验收技术服务成果一并提交。
请各区住建部门通过2019年6月以来的消防验收审批记录,主动联系在辖区开展过消防验收技术服务的单位,告知时间安排、填报内容和工作流程,及时答疑解惑,指导其完成信息填报。引导消防验收技术服务单位规范使用平台,及时收集平台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系统故障,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报告。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6月10日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