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相关文件的适用性,我们按照本市规范性文件清理相关要求,对我委制发的政策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清理出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等需宣布失效文件206件,现将宣布失效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已失效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失效文件目录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4日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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