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规自发〔2025〕90号
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委、市政府《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2025年第5次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审议,决定对《关于规范和加强新建充气膜体育建筑规划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予以修改,对《关于中央在京党和国家机关土地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等61项文件予以废止,对《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土地储备开发项目成本预审工作规则的通知》等3项文件宣布失效。
特此通知。
附件:
1.决定修改并重新发布的文件目录(1件)
2.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61件)
3.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3件)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