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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政策解读 倾听企业心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举办第五十四期“处长政策解读日”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打造“北京服务”工作要求,进一步为企业精准做好政策服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常态化开展“处长政策解读日”活动。


  4月25日下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举办了第五十四期“处长政策解读日”活动。此次活动以“建筑绿色发展政策解读”为主题,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事务中心宣贯了《北京市公共建筑能效分级管理办法》和《建筑绿色发展示范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具体围绕文件的出台背景、创新亮点和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在政策解读互动环节,针对企业提出的公共建筑能效分级管理服务系统材料提交方式、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支持政策和改造内容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公共建筑运行管理单位、产权单位、物业单位和能源服务企业等10余人参加了现场互动交流,同时还有90余人通过会议系统线上参加了此次活动。政策解读现场你问我答、交流热烈,达到了“解读政策、答疑解惑、倾听诉求”的目的和效果。此次活动得到了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的大力支持。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聚焦公共建筑绿色运维,不断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管理和节能改造工作走深走实,助力建筑领域的绿色发展。


提问&解答


  问题1:公共建筑由电耗限额管理转向能效分级后,在能耗管理方面会有哪些变化?


  答: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是能效分级管理的基础,在“十二五”时期,基于公共建筑的用电计量基础条件比较好,先实施了电耗限额管理,到现在数据条件成熟,已过渡到涵盖电耗、气耗、热耗的全能耗管理。具体来看是“一个不变,两个变化”:


  不变的是管理的初衷。无论是电耗限额管理还是能效分级管理,管理的初衷不是限制用能,而是通过能耗管理提高公共建筑的用能效率,减少能源浪费。


  变化的是管理的能耗范围和管理模式。电耗限额管理所涉及的能耗只有电耗,能效分级管理是全能耗管理,包括电力消耗、燃气消耗、热力消耗。能效分级管理更注重于提供服务。虽然管理的能耗种类更多了,但主要是以建筑业主自主开展能效分级为主,政府主要提供服务与技术支持的方式开展。后续会有服务系统上线,可在服务系统内开展能效分级、并逐步实现能源审计、合同能源管理等功能。


  问题2:针对已经进行节能改造且时间跨度较长的项目,有哪些政策方面的引导或支持?


  答:对于多年前已实施节能改造的项目,可能存在新技术和新设备的迭代,这些项目再次实施节能改造,按照要求的节能改造内容进行一项或多项节能改造并达到节能率20%以上要求的项目,经过评估、评定之后达到相应的要求,就可以申请节能改造奖励资金。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


  (2)单体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 (需按要求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3)实现公共建筑改造项目节能率不低于20%


  (4)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已入库的项目或2021年1月1日后完成改造的项目。


  (5)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后仍为五级能效的项目,不予安排市级奖励资金。


  (二)改造内容


  分项1:围护结构改造,包括外墙、外窗和屋顶的节能改造;


  分项2: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改造,包括冷热源、输配系统及空调末端的改造;


  分项3:给水排水及生活热水系统改造;


  分项4:供配电、照明及电梯系统改造;


  分项5:运维管理系统改造;


  分项6:可再生能源系统改造;


  分项7:特殊用能系统改造。


  (三)注意事项


  使用财政性资金50%以上,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不予奖励。节能改造奖励资金是财政性奖励资金,因此,对于政府投资50%以上项目,不再安排奖励资金,对于政府投资不足50%的项目,仍可安排奖励资金。


  问题3:2024年度能效分级结果和支撑材料如何提交?


  答:按照《北京市公共建筑能效分级管理办法》第八条“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的所有权人应在每年6月底前登录服务系统完成能效分级,并将证明材料和相关结果整理成册备查”。


  (一)能效分级管理服务系统将启用。为推进公共建筑能效管理工作,原电耗限额管理使用的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系统将停用,取而代之的是将于5月初上线的公共建筑能效分级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服务系统")。该系统已完成开发并处于测试优化阶段,公共建筑产权人登录该服务系统填报建筑基础信息、能耗数据完成能效分级工作。系统支持在线下载《公共建筑能效评估分级结果报告》和《公共建筑能效评估分级计算表》数据。该系统以服务为核心定位,未来还将陆续上线能源审计、合同能源审计等拓展服务功能。


  (二)需要提交证明材料的情况。对于文件中提到的被区住建委抽取的年度检查建筑、申请分级结果标识的建筑以及申请绿色建筑标识、超低能耗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的公共建筑,要求同步上传电费账单、燃气消耗账单、热力消耗账单等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完成能效分级工作。所上传证明材料需经公共建筑所属区住建委审核。另外,完成能效分级后,公共建筑能效分级结果报告管理端可查看,无需上传。


  (三)能效分级管理重点为大型公共建筑。能效分级管理重点是2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其所有权人需在6月底之前登录“服务系统”完成能效分级工作,对于3000平方米至20000平方米的普通公共建筑,其所有权人可以在“服务系统”中完成分级工作,也可以依据公共建筑能效分级规则线下进行能效分级。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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