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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撤销部分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通知


建办标〔2025〕3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监督管理,我部组织对第一、二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进行了全面评估,经评估,北新房屋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不合格。根据《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建科〔2017〕77号),现决定撤销北新房屋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见附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我部将强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开展评估。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指导本地区产业基地做好实施工作,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撤销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5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住建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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