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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建行规〔2021〕3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评审行为,引导投标人合理报价,维护公平市场环境,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和客观需求,特制定《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与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2021年4月1日起发出招标文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应执行本办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


      附件: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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